一、档案接收范围:大荔县生源地或户籍地的高校毕业生。
二、档案封面请注明:姓名、学校、专业、学历、身份证号码、生源地、毕业时间等七项基本信息。
三、高校毕业生档案请一律通过机要渠道或邮政快递(EMS)寄送,档案寄出后,请通过机要单号或EMS单号及时查询确认档案所在归属地。
四、严禁毕业生个人自带档案。望广大毕业生周知。
档案接收单位及地址
1.档案接收单位:大荔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
2.档案接收地址: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富民路12号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(收)
3.接收人:人才中心档案室
4.联系电话:0913—32226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