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产废单位正式申请红头文件(必须是原件);
2.陕西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申请登记表(含转移计划详情),加盖县(市、区)生态环境部门公章;
3.危险废物产生、运输、接受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;
4.运输单位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或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》复印件;
5.危险废物接受单位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复印件;
6. 产废单位和接受单位签订之间的处置(利用)合同或协议;
7. 产废单位和运输单位签订的危险废物运输合同或协议;
8.危险废物转移运输方案(含详细线路图)和转移过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;
9.产废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(电子版);
10.危险废物成分含量全分析报告;
11.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情况报告(近3年)。